拆迁流程安置以及房屋产权问题?

时间:2024-09-03 作者:苏州律师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人未能按时办理初始登记,可能会影响到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转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拆迁人未办理初始登记,可能导致安置房在法律上仍属于拆迁人所有,而非安置户,影响安置户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尽快完成初始登记,确保安置房能顺利转移至安置户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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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在办理转移登记时,主要需要以下材料:1. 初始登记的房屋权证;2. 拆迁安置协议;3. 安置户的身份证明及住所证明。这些材料是确保安置房能正确、合法地转移到安置户名下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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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清晰无争议,可从以下几点着手:1. 拆迁人应及时完成初始登记,确保安置房在法律上的归属清晰;2. 安置户应仔细核对拆迁安置协议,确保协议内容完整、合法,并妥善保管协议原件;3. 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4. 如有争议,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产权问题拖延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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