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时间:2024-03-10 作者:苏州律师

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则。
2、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依据需求一般要签署书面转让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
3、债权转让通知。不管能否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债权转让通知的注意事项是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会发生任何效力。生活中一般会由债权人出具书面形式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收到通知后,自此应向债权受让人履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债权转让通知的注意事项:
1、要及时通知债务人。
2、转让的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本文链接: http://www.11505.cn/710977.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律师网 成都新都区律师 汕头潮南区律师 青田律师 固镇县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杭州网贷纠纷 杭州钱塘区律师 在线律师咨询网 杭州找律师 惠州律师 内蒙古律师 鸡西律师 连云港律师 遵义律师 延安律师 平阳律师 开化律师 天台律师 杭州债务律师 黎川律师 婺源县律师 沭阳县律师 杭州拱墅区律师 苏州律师 盐城律师 太原律师 惠州律师 嘉兴律师 遵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