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一方不承认公共债务怎么处理

时间:2024-03-30 作者:苏州律师

你好,一般情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否认需要提供证据,否认的程度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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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都有哪些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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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一方不承认债务处理:另一方可以对债务进行举证,证明该债务为对方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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