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这边工作,能不能办理东莞居住证?

时间:2024-04-01 作者:苏州律师

办理深圳居住证的流程如下: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招聘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所招聘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被招聘人员也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居住证;2、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申请后,对材料齐备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回执;对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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