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时间:2024-04-04 作者:苏州律师


1、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规定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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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方式:
1、按照产生时间认定。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2、按照性质认定。
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财产一般为个人财产,反之,则为共同财产;
3、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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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有:
1、主体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双方;
2、客体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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