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把手机收走了,不给我,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时间:2024-04-25 作者:苏州律师

你好 需要结合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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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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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没收手机无论多久都是违法行为。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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