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4-28 作者:苏州律师

延期审理通常因特殊原因如当事人正当理由缺席、需补充证据等而决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无法在原定日期审理,法院可推迟审理。若因行政机关改变被诉行为等情形而延期,也需及时通知各方。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审理进度受阻,影响案件公正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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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的常见方式有:因当事人正当理由缺席而延期、需补充调查或证据而延期等。选择方式时,需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当事人权益和诉讼效率。如因紧急公务等特殊情况需延期,应确保及时通知各方,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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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因多种情形而定。如当事人正当理由不到庭,可延期等待其出庭;需补充证据或调查,应延期以收集完整证据;行政机关改变被诉行为,也需延期并通知各方。不同情形需灵活处理,确保案件公正和效率。具体操作如:及时通知当事人延期原因和时间,保障其知情权;合理安排延期后的审理计划,避免长时间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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